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章程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第 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宝钢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发起,以发起方式设立;公 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00000000041982。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亿股,于2010年2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 公司;英文全称:China First Heavy Industr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宝石 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