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规定了关 联交易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行 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 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 回避表决的原则,包括: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关联方,在股东大会 上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某关联交易事项时,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第六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1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