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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