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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柏诚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2月)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 (四)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