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我们仔细核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 实施及决策程序,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新城控股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一致同意《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