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全面了 解和审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控股")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材料后,发表书面审 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 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2、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