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市浦东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楼 (200120) Tel: +86 (21) 6386 1233 www.sgla.com 上海 重庆 广州 贵阳 成都 天津 昆明 南昌 大连 郑州 海口 武汉 兰州 | 第一部分 | 引言 2 | | --- | --- | | 第二部分 | 正文 4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4 |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7-3-2 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中联所(律)字第 23lwei092201 号 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一、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 项法律服务合同》,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 法律顾问。 本所已于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