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 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北京银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发放优先股股息的基本情况 本行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完成 49 亿元优先股的非公开发行工作, 并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优先股简称: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8)。目前,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 前提下,我行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 满足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先决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优先股相关条款规定,本行拟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发放北银优 1 股息。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上述发放优先股股息事项已提交北京银行总行党委会、行长办公 会审议通过。此外,核查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募集说明书》《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挂牌转让 公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