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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601169BOB(601169)2024-04-11 11:4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 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关联授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联授信的基本情况 本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集团限额方案,授予北京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 300 亿元,额度有效 期 1 年。交易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北京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北京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董事会关联 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此外,核查了国资公司授信审查意见、用信业 务明细及定价情况分析等文件。 三、关联授信合法合规性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