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君正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违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性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