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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1222Linyang Energy(601222)2023-12-13 10:1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