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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601222Linyang Energy(601222)2023-12-13 10:1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林洋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部门及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或者调整现有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