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黄阳华、吴培国、陆宇建 一、《关于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 议>的议案》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可以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经营发展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一致同意《关于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