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董事樊春艳女士,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吴培国先生因工作 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 6 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 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 议>的议案》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7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