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 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华电财务公司的 业务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防控情况,华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 业务资质,依法合规经营,运作规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风 险管理体系健全。一致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