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该会 议由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五天可以口头、 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 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以采 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 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1 第一条 为适应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策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