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 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50.00%股权和山东 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53.88%股权、 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5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中 信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 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 22 号)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 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存在直接或间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