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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601298QDPI(601298)2024-07-12 10: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 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 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品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照实华")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 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管道")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管道")5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同时,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