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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601298QDPI(601298)2024-07-12 10: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3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吴晓光 张伟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青岛港")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 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 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53.88%股权、山东港 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5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青岛港的委托,担任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