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骆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所有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