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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修订稿)
601326QHD PORT(601326)2023-10-27 09:38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 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 务规则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3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交易所业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