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我们作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其 合法权益,促进其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 风险,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协议的议 案》 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协议,能够进一步提 升经理层行权履职能力,激发企业改革发展活力。 综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l (此页无正文,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非执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