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H股公告
公告 變更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權代表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謹此宣佈,孟羽先生(本行香港分行行政總裁)接 替吴曄女士獲委任為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A.13條及公 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規定,代表本行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 知的授權代表,變更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於香港向本行送達法律程序文件 及通知的地址為香港中環畢打街二十號會德豐大廈一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3328)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何兆斌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24年6月12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任德奇先生、殷久勇先生、周萬阜先生、 李龍成先生*、汪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