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 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朔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永嘉绿色 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应收款质押、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子公司朔州 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 的固定资产贷款的增信措施。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