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与风险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机重型装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委员,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 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工作规则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委员会人员选拔、组成和任期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 董事过半数通过。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应当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由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