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510600000001048。2016 年 4 月 22 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00735892505H。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0,000 万股,于 2010 年 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 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15﹞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