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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601528Bank of RuiFeng(601528)2024-03-27 10:54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独 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促进本行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行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行出现公司治理机制重大缺陷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 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管机构报告。独立董 事除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外,应当保守本行秘 密。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 1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