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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银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601528Bank of RuiFeng(601528)2024-09-10 10:57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编: 210019 电话: +86 25-83304480 传真: +86 25-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致: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 及中国证监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事宜于 2023 年 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