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九牧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九牧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