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版)
(2024 年 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会稽山绍兴酒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 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