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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董事会议事规则
601595SFC(601595)2023-12-22 09:52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 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谨 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签到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召开会议 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对象等。会议通知由董事长签发,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通知各有关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书面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会议召集人; (三)会议期限; (四)事由、议程及议题; (五)非由董事长召集的会议应说明情况以及召集董事会的依据;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