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上海医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编号:公司-董-008-2023-V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有效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 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单独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