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中的"中国"仅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应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