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任职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