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京沪高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科瀚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北京市科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 2.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本所律师系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在对所 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判断的基础上,依法对本 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