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