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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601865Flat(601865)2024-08-27 09:44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 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福莱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509,06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4,429,30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