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之和。 第一条 为加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风险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协助、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担保信息的披露。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对外提供担 保的,必须经其权力机构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比照本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