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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属于证券从业人员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关于证券从业人员 的相关规定,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