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对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4 次 会 议 审 议 的有关事项发表 以下 独 立 意 见: 一、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日常持续性关联 交易上限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就上述议案情况,公司已经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 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目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 附属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自公司成立以来持续签署,保证了公司及 附属公司的正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 2024-2026 年各年度交易上限符合公司及附属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交易条件依据一般商务条款,由协议各方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协商确 定,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