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亚星锚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事务,且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提出不再担任该职务,或该委员的实际情况已经不适于担任该职务, 经董事会同意,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