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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 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状况及应有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拥有良好 的行业口碑,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诗男 林钟高 柯荣富 2023 年 9 月 22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