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1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制定,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障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统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