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战略发展委员会关于十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投资并向滁州发电公司增资开发建设滁州电厂 项目符合国家煤电产业发展政策要求,运营方案可行、经济效益合 理、风险可控,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关于十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 审核公司提交的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关于建设安徽滁州2×660MW电 厂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向安徽滁州电厂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的 相关材料,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与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中煤新集滁州发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发电公司")开发建设安徽滁州电厂2×660MW 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滁州电厂项目"), 能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与公司主业协调同步发展,促进公司煤 电产业联动发展,进一步扩大公司煤电一体化规模,提升公司抵御 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