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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新集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601918XINJI ENERGY(601918)2024-03-20 08: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1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二) 对外担保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同 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 4.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 6.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外,还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