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十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关于十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程茂玖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进行了审核,并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 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1、本次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系根据关于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任期 及轮岗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具有良好的财务方 面的教育背景以及丰富的工作经历,能够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