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钼股份:金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董事会 决策机制,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法务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层、法务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