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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1966Linglong Tyre(601966)2024-01-24 09:0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 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合规管理等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