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制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 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 常管理的职责。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 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第 36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