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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1966Linglong Tyre(601966)2024-01-24 09:0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 ...